星期二, 十月 10, 2006

存在感

其实如果真喜欢一个人,人家如果不愿意接受你,就不要隔三差五的提醒人家,自己的存在感,还搞得好像自己很关心人家人家应该会感动,自以为是这是。

经过这些年,我觉得这种基本道理才算悟到了。

如果他记得你,他会记起来。然后他找不到你,对你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。一切如风,气味都远了。最后可能,他淡淡的遗憾,比你还多一点。反正把这种遗憾打破了,也不见得如何如愿,何必呢。

星期日, 十月 01, 2006

有时候想,管人家太多是不好的

还不算拿起了,要怎么放下去。什么姿态都是好笑的。
然而当自己是局外人,明智之余,又有点可惜。